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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2020年3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皖政办秘〔2020〕14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2019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贯彻《指导意见》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制定出台了《措施》。《措施》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我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方向与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纲领性文件。
二、目的意义
《措施》对我省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谋划,有力提升我省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为我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管理体制机制,将有效引导资源要素向高质量供给端集聚,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是推动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适用于绿色发展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标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和监管机制,在提高效率、提升品质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质量信息公开,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程质量治理格局,推动工程品质提升,让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强化检测单位质量责任,明确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有效履行房屋维护保养义务;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为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建立更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制度机制;推行工程担保与质量保险,维护建筑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加强住区设计管理,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建立建筑拆除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为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强化新技术新领域标准制定;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建立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建材质量追溯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第四部分为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品质提升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部分为抓好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示范引领,做好舆论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